漾政任〔2022〕10號
漾濞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
關于趙曦等二十三名同志任免職的通知
各鄉鎮人民政府,縣級國家行政機關各委辦局(司行社):
根據《中共漾濞彝族自治縣委關于趙曦等二十三名同志任免職的通知》(漾干字〔2022〕139號),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》之規定,經2022年8月17日縣十七屆人民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:
趙 曦 任漾濞彝族自治縣公安局城區派出所所長,免去漾濞彝族自治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大隊長職務;
楊 潤 任漾濞彝族自治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大隊長;
鄭金水 任漾濞彝族自治縣公安局禁毒大隊大隊長,免去漾濞彝族自治縣公安局城區派出所所長職務;
王中書 任漾濞彝族自治縣拘留所所長;
王瑤瑤 任漾濞彝族自治縣公安局順濞派出所所長,免去漾濞彝族自治縣公安局城區派出所副所長、刑事偵查中隊隊長職務;
羅璇彪 任漾濞彝族自治縣公安局漾江派出所所長;
馮華興 任漾濞彝族自治縣拘留所副所長;
楊云波 任漾濞彝族自治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;
劉振川 任漾濞彝族自治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副大隊長,免去漾濞彝族自治縣公安局漾江森林派出所所長職務;
李雪蓮 任漾濞彝族自治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副大隊長,免去漾濞彝族自治縣公安局禁毒大隊副大隊長職務;
陳明韜 任漾濞彝族自治縣公安局禁毒大隊副大隊長(試用期一年);
顏智婷 任漾濞彝族自治縣公安局法制大隊副大隊長(試用期一年);
華 麟 任漾濞彝族自治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副大隊長(試用期一年);
吉興貴 任漾濞彝族自治縣公安局城區派出所副所長、刑事偵查中隊隊長(試用期一年);
李樹國 任漾濞彝族自治縣公安局城區派出所副所長、巡警中隊隊長(試用期一年);
王漾紅 任漾濞彝族自治縣公安局平坡派出所副所長、交通警察大隊平坡中隊隊長(試用期一年);
何海春 任漾濞彝族自治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事故中隊隊長(試用期一年);
康友鴻 免去漾濞彝族自治縣公安局禁毒大隊大隊長職務;
魏奇榮 免去漾濞彝族自治縣公安局法制大隊大隊長職務;
趙朝民 免去漾濞彝族自治縣公安局漾江派出所所長職務;
馬蘋川 免去漾濞彝族自治縣公安局順濞派出所所長職務;
秦繼偉 免去漾濞彝族自治縣公安局禁毒大隊副大隊長職務;
習海濤 免去漾濞彝族自治縣公安局城區派出所副所長、巡警中隊隊長職務。
2022年8月22日
(此件公開發布)
責任編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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