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鄉鎮人民政府,縣級國家行政機關各委辦局(司行社):
根據《中共漾濞彝族自治縣委關于張永佳等13名同志任免職的通知》(漾干字〔2022〕160號),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》之規定,經2022年11月22日縣十七屆人民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:
張永佳 任漾濞彝族自治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主任,免去漾濞彝族自治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;
李金財 任漾濞彝族自治縣鄉村振興局副局長;
楊春雨 任漾濞彝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,免去漾濞彝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職務;
趙書祥 任漾濞彝族自治縣民政局副局長;
趙建鋒 任漾濞彝族自治縣司法局平坡司法所所長,免去漾濞彝族自治縣司法局瓦廠司法所所長職務;
左健媛 任漾濞彝族自治縣司法局瓦廠司法所所長,免去濞彝族自治縣司法局平坡司法所所長職務;
字 雄 任漾濞彝族自治縣投資促進局副局長,免去漾濞彝族自治縣特色產業培植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;
趙新海 任漾濞彝族自治縣特色產業培植服務中心副主任(試用期一年);
羅立平 任漾濞彝族自治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副主任(試用期一年);
王永忠 免去漾濞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主任職務;
田果果 免去漾濞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副主任職務;
祁 光 免去漾濞彝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職務;
茶輝平 免去漾濞彝族自治縣民政局副局長職務。
2022年11月23日
(此件公開發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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